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关于打击“炒猪”行为 保障生猪养殖业安全的通知
原发表日期:2020-03-12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3月12日电 据农业农村部官网消息,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打击“炒猪”行为保障生猪养殖业安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加大对“炒猪”行为的打击力度,各地农业农村、公安部门要通过监督检查、明察暗访、接访举报等方式,对辖区内是否存在“炒猪”团伙或“炒猪”行为进行拉网式排查。
通知要求,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关键环节监管。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严格疫情排查和处置,发现疑似非洲猪瘟症状的,立即采取控制措施,规范做好病死猪的登记和处置;要严把屠宰入场关,严格查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对证物不符的,要依法处理;要严格病死猪收集、暂存、转运、处理管理,建立规范的台账制度,防止病死猪外流;要加快推进生猪养殖场户基本信息、免疫信息与电子出证系统对接,严把产地检疫出口;要积极推进将生猪屠宰场入场信息及时录入电子出证系统,逐步建立动物检疫证明核销机制。
通知要求,广泛宣传动员,形成强大工作声势。各地要加大对打击“炒猪”的宣传力度,采取明白纸、告知书、约谈、签订责任书等方式,对辖区内涉及生猪饲养、屠宰、经营、隔离、运输以及生猪产品生产、经营、加工、贮藏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督促落实主体责任;要及时总结通报一批典型案例,充分发挥典型案件的警示作用,提高公众对“炒猪团”危害严重性的认知,营造全民防“炒猪团”的社会环境和良好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