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力争2007年实现良种猪自给率达80%
原发表日期:2005-12-19
来源:商务部
据云南省畜牧局介绍,针对当前养猪业发展的实际,该省将重点采取以下6个措施,促进全省生猪产业化的快速健康发展。 第一、完善良种繁育体系。一是依托国家畜禽良种工程项目,积极支持现有种猪场实施改造和扩建,重点对省原种猪场、石林PIC种猪场、富源大河猪场、保山市种猪场、楚雄彝族自治州种猪场和宣威市种猪场进行建设和完善,加大对良种生产的扶持,提高供种能力。力争到2007年,云南省良种猪自给率达80%以上,到2010年达到90%以上。 第二、优化区域布局,实施品牌战略。一是加工及外销区(鲜肉型产区),即生猪出栏率在120%以上的区域,以良种化、标准化、规模化为目标,提高产品质量安全为核心,下大力气引导生猪标准化生产,生产高品质肉猪,为现代化加工和生猪外销提供原料保障;二是鲜肉型和腌肉型相结合生猪产区,即生猪出栏率在100%左右的区域,以提高生产水平为重点,进一步健全良种繁育体系,推进科技进步,走以杂交改良为主,推广二元、三元杂交猪的技术路线;三是火腿等传统猪肉制品产区,围绕宣威火腿、撒坝火腿、三川火腿等知名品牌,进一步完善良种繁育体系,加强地方品种的选育提高,加大杂交改良力度。 第三、转变生产方式,加强无公害畜产品基地建设,推动标准化生产进程。强化原料基地建设,建设规模化、产业化、标准化的生猪原料基地,缓解加工原料不足的问题。力争到2007年建设具有相当规模的生猪原料基地县30个左右,基地县出栏肉猪总数达1200万头以上,其中,优质无公害肉猪800万头左右。 第四、突破加工环节。按照扶优扶强的原则,加大对规模大、起点高、带动作用强的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特别是要引导企业与养殖户建立稳定的购销关系和利益联结机制,增强抗御市场风险的能力。 第五、加强动物防疫。要坚决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以重大疫病防治、种猪场(规模养猪场)疫病净化、生猪计划免疫为重点,切实抓好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严防疫病的传播和流行。力争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确保全省生猪产业的健康发展。 第六、积极落实各项扶持政策。一要稳定对生猪生产的各项扶持政策,现有的良种生产、科技推广、资源保护、基地建设等方面的扶持政策保持不变;二要创新机制,搞好服务,积极学习借鉴现代融资方式,多渠道增加对生猪生产的投入,促进生猪产业的持续快速发展;三是对新建的年出栏肉猪0.5万头-1万头规模养猪小区或养殖大户,省级一次性补助或贴息10万元;对新建的年出栏1万头以上的省级一次性补助或贴息20万元等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