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野猪不属新品种
原发表日期:2004-02-18
来源:中国畜牧兽医信息网
近些年,有关"特种野猪"的宣传随处可见,那么,"特种野猪"到底如何呢?首先,它不是新品种,在养殖业中,品种是指用优选繁殖的方法产生并保持的动物品系。根据《种畜禽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的规定,新品种必须具备如下条件才有资格向有关部门报审:(1)品种主要特性、特征明显,生产性能优良,遗传稳定,与其他品种有明显区别;(2)经中试、区域试验增产效果明显,品质、繁殖率和抗病力等方面有一项或多项突出优良性状;(3)所有品种数量及畜禽结构达到品种要求标准;(4)生产性能指标应由畜牧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畜禽品种检测机构签署鉴定意见。从目前情况看,"特种野猪"不具有规定的条件。其次,没有特殊功能,近几年来,吃"野味"在一些地方成为时尚,许多人出于好奇去尝一尝野猪肉是可以理解的。但实际上野猪肉质粗硬、口感差、有异味,远不如家猪肉好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