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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创建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原发表日期:2018-07-09来源:健康报

原发表日期:2018-07-09

来源:健康报

  6日,记者从政府部门获悉,《2018年全省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出台,江西省将积极推进实施食品安全战略,促进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我省将严密防控食品安全风险。强化食源性疾病监测网点建设,在现有监测网点市、县(市、区)覆盖基础上,逐步向乡镇、村延伸,进一步扩大监测范围。

  抓好食用农产品种养环节质量监测。结合我省食用农畜产品(包括水产品)种植养殖结构分布情况,科学制定抽检监测计划,扩大抽检监测范围,增加抽检监测品种和频次。及时组织开展食用农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定期发布抽检信息和风险警示。

  抓好进出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完善进出口食品安全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切实加强高风险度、高关注度进口食品监管,及时发布风险预警信息和通告。

  扩大食源性疾病监测范围

  我省提出,严格落实食品企业主体责任。按照风险分级分类管理和“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对从事食用农产品、食品(含保健食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各类主体开展各层级的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和飞行检查。通过彻查隐患、抽检“亮项”、处罚到人、信息公开,曝光违法违规企业,倒逼食品生产经营者主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严格落实网络食品经营平台及入网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责任,保证网络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质量安全。健全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实行学校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保障网络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质量

  我省将深入整治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开展肉类食品市场整治。加大生猪私屠滥宰行为打击力度,实行多部门联合整治;继续开展屠宰行业清理整顿,积极推进屠宰行业标准化创建工作,坚决关闭不符合条件的定点屠宰厂(场)。

  开展大宗消费食品质量整治。加强乳及乳制品、肉及肉制品、粮油制品等重点食品监管,对重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专项检查,规范生产经营行为。

  开展重点区域食品安全治理。深入开展食品小作坊整治行动,关停和查处未取得登记证的食品小作坊,全面清缴无证生产酒类产品和制售假冒伪劣酒类产品“黑窝点”。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和联合督查,严格管控学校食堂、以学生为主要供餐对象的各类餐饮服务单位,整治突出问题。加大旅游景区、交通运输站点、建筑工地食堂等区域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力度。

  开展食品欺诈虚假宣传整治。针对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中利用网络、会议营销、电视购物、直销、电话营销等方式违法营销宣传、欺诈销售行为进行集中整治,有效净化市场环境,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整治食品、保健食品“吹牛”营销

  “有前科”人员禁入食品行业

  我省将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针对食品以及饲料中非法添加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添加剂、农药兽药滥用、制假售假、私屠滥宰、食品商标侵权、虚假宣传、消费欺诈、食品走私等违法犯罪行为,深入开展食品打假“利剑”等行动,严惩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

  进一步完善健全食品安全事件(案件)调查等重要信息共享和行政与刑事案件双向移送机制,做好食品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加强大案要案联合督办、典型案件通报。加大行政处罚结果公开力度,落实处罚到人。建立食品安全违法犯罪人员禁业限制数据库,推动实施违法犯罪人员行业禁入。

  开展食用农产品冷链流通标准化试点

  我省将大力推动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深入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进一步完善细化创建验收标准,对南昌市、新余市创建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和其他市县创建实施分层次中期评估,使各级创建工作任务更加明晰,责任更加明确。

  组织开展“农业质量年”活动,实施品牌提升行动,保护地理标志农产品,发展一村一品。推进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制度改革,提升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的权威性。

  加大“放心肉菜示范超市”“洁厨亮灶”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实施力度,建设“餐饮质量安全示范街(区)、店”等创建工作实施力度,提升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质量安全水平,推动食品配送销售规范化管理,实现80%的大型餐饮企业、学校和幼儿园食堂的食品安全等级达到良好以上。推进餐厨废弃物分类利用和集中处置场所建设,稳步提高资源循环利用效率。开展食用农产品冷链流通标准化试点,推进食用农产品、食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实施进口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出口食品质量竞争力提升工程,推进国家级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支持出口食品企业申报同线同标同质示范企业。

  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

  我省提出,全面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要求。进一步完善市、县各级党委、政府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要求的具体意见措施,切实加大政策措施执行力度,确保属地责任有效落实。

  我省将健全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完善考核评价办法。针对各设区市在组织实施年度重点工作、“十三五”食品发展规划、“双安双创”、粮食安全市长责任制、重大活动安全保障等方面深入开展督导检查,督促市县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履行食品安全职责,严肃查处食品安全领域失职渎职行为。

  我省将全力构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共享格局。继续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实施食品安全大科普行动。开展“科学使用兽用抗生素”百千万接力公益行动。

  鼓励支持群众食品安全监督。进一步健全举报奖励制度,畅通投诉渠道,落实投诉举报奖励,鼓励消费者投诉举报。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社会满意度调查,鼓励第三方专业机构对食品安全进行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