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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商请推荐中国畜牧业协会猪业分会第三届理事会理事候选单位、理事候选人的通知

原发表日期:2017-10-14来源:中国畜牧业协会猪业分会

原发表日期:2017-10-14

来源:中国畜牧业协会猪业分会

 



附件1

中国畜牧业协会猪业分会第三届理事会理事单位(理事)推荐条件

中国畜牧业协会猪业分会理事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经营;勇于承担社会责任;承认中国畜牧业协会章程,认真履行理事义务、完成协会交给的任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热衷于协会和行业工作。
一、企业单位
1、推荐企业在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猪业及相关行业(饲料、兽药、设备、服务等)中规模大,有广泛的影响,省内同行业综合实力较强;
2、在行业内有良好的诚信,遵纪守法,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记录,自愿参与协会工作,自愿从事全国猪业的公益事业。
二、科研教学单位
1、与猪业生产、管理、市场等紧密相关,如从事育种、饲养、兽医、管理、销售、加工、设备等的教学与研究人员;
2、本人在该业务领域有一定的造诣,能够准确掌握行业发展动态,对行业发展具有很强的判断分析能力;具有讲师、助理研究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在行业中有良好的信誉和影响力,遵纪守法,自愿从事全国猪行业的公益事业。
三、地方行业协会与管理单位
1、在所辖区域和行业内具有管理、协调、指导职能的养猪业及相关行业的机构与组织。
2、代表本区域行业与行政管理的工作人员。
3、在该业务领域有一定的造诣,能够准确掌握行业发展动态,对行业发展具有较强的判断和分析能力。
4、自愿从事全国养猪行业公益事业。

附件2

中国畜牧业协会猪业分会理事的权利与义务

一、理事的权利
1、有中国畜牧业协会猪业分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对协会工作有提出建议、批评及监督的权利;
3、有权要求协会协助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4、有权要求协会向政府反映其合理意见和建议;
5、优先获得协会的技术指导和信息服务的权利;
6、优先在协会的刊物、网站上发表论文、发布科研成果和产品信息;
7、优先、优惠参加协会举办的展览会、论坛会、研讨会等活动;
8、优先参与协会组织的国内外培训、考察、交流、合作等活动;
9、审议协会的工作总结,参与制定并审议年度工作计划;
10、优先参与协会“权威信息平台和完善会展体系”活动,优惠享受其提供的服务;
11、有申请退会的权利。
二、理事的义务
1、遵守协会章程和有关管理规定,执行协会决议;
2、按时参加年度理事会议,认真完成协会交办的事宜;
3、参与和协助协会组织的活动,支持和组织相关公益事业;
4、积极向协会反映情况,提供必要的信息和资料;
5、维护协会声誉,促进协会事业的发展;
6、维护行业利益,带动地区乃至全国养猪行业的发展;
7、宣传、普及畜牧业科学知识、推广新技术、新成果、新产品、新品种;
8、廉洁自律,合法经营,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9、按时注册、交纳会费。

附件3

中国畜牧业协会猪业分会为理事单位提供的服务

一、信息服务
(一)中国畜牧业信息网:是协会主办的畜牧行业综合性网站,在全国同行业最具影响力的畜牧专业网站,日浏览量万人以上。中国畜牧业信息网的办站宗旨是服务会员、服务行业和服务社会。为理事单位提供的服务如下:
1、信息发布:免费发布理事单位新闻、产品宣传、招商引资、招贤纳士等信息。
2、信息提供:根据理事单位业务范围和需要,提供有关行业发展和业务等信息。
3、企业推广:利用中国畜牧业信息网在行业中的影响力,采用多种方式推广理事单位,树立企业形象,打造企业品牌。
4、网站共建:协会信息中心将与理事单位共同建设中国畜牧业信息网。理事单位安排一位专职信息员(有一定的畜牧专业知识和计算机基础并经协会培训),协会为理事单位提供网站信息上载入口,信息员按照协会网站的统一要求,将行业新闻、区域行业信息、企业信息通过协会网站及时传递出去。达到“从事行业公益事业、共建行业网站、推广企业品牌、推动企业发展”的目的。
(二)中国畜牧行业上网工程建设:为没有网站的理事单位建立网站;有网站的将与中国畜牧业信息网建立免费链接,扩大企业推广力度。
(三)刊物与通讯:在协会主办的刊物和通讯以及在各种大型活动的会刊等媒体和资料上宣传推广理事单位。
二、交流合作
(一)促进合作,共谋发展:根据企业的业务范围和需要,促进上下游产业的企业之间合作;推动会员单位之间的优势互补、强强联合,协助企业做大做强,共谋发展。
(二)搭建企业交流合作平台:根据行业发展,把握行业动态,适时举办各种发展大会、高层论坛、专业论坛、研讨会、贸易洽谈会、展销会等,促进理事单位的合作与发展。
(三)促进国际交流与合作:通过与国外同行或相关行业协会等组织的友好往来,交流畜牧业发展动态信息,向国外同行业传递理事单位的信息,促进国内外养猪业的交流与合作。
三、宣传推介
(一)企业推介:利用互联网、各种会议、活动、刊物、通讯等渠道宣传推广企业,让世界了解企业,创造企业与国内外同行业及相关行业的交流与合作机会。
(二)产品推介:根据企业要求,举办各种产品推介会,并利用互联网、各种会议、活动、刊物、通讯等渠道宣传推广产品。
(三)品牌推介:协助企业树立品牌意识,增强品牌效应,利用各种途径,宣传推广品牌,打造地区、国家、世界名牌。
(四)向政府推介:向国家有关政府管理部门推荐理事单位及其名优产品。
四、协调、维权
(一)协调关系:协调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与相关企业或政府等管理部门的关系,推动企业健康顺利发展。
(二)维权服务:协会及时反映理事单位呼声,将其合理建议、意见通过各种途径传递给政府等相关部门,维护理事单位的合法权益。
五、咨询指导
(一)信息咨询:根据理事单位的要求,提供宏观政策、市场行情、交流合作等及信息。
(二)技术指导:协会专家根据理事单位要求进行技术指导与咨询,针对理事单位特点进行个性化服务。
六、优惠政策
(一)争取国家各项优惠政策:协会协助理事单位申报国家、地方的发展项目,争取有关优惠(扶持)政策。
(二)协会活动优惠政策:理事单位享受协会主办的展览会、论坛会、研讨会、推介会等活动的优惠政策。

附件4

中国畜牧业协会猪业分会第三届理事会候选理事单位推荐汇总表

单 位

联系人

职务/职称

手 机

电 话

传 真

地址

邮编

 

 

 

 

 

 

 

 

 

 

 

 

 

 

 

 

 

 

 

 

 

 

 

 

 

 

 

 

 

 

 

 

 

 

 

 

 

 

 

 

 

 

 

 

 

 

 

 

 

 

 

 

 

 

 

 

 

 

 

 

 

 

 

 

 

 

 

 

 

 

 

 

推荐单位意见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表于2012年2月29日之前发至中国畜牧业协会猪业分会秘书处邮箱pig@caaa.cn或传真010-58677809,58677700-865复印有效,并可在www.caaa.cn网站上下载。

文件下载:中畜协(猪)函〔2012〕-002号.pdf

        中畜协(猪)函〔2012〕002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