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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0年全国养猪生产及价格动态监测项目的通知

原发表日期:0000-00-00来源:中国畜牧业协会猪业分会秘书处

原发表日期:0000-00-00

来源:中国畜牧业协会猪业分会秘书处

中畜协(猪)函〔2009〕004号

各有关企业会员
  自2008年开展全国养猪生产及价格动态监测项目以来,得到了项目会员企业的大力支持,及时地为监测项目提供了生产信息和价格数据,经协会汇总分析后上报农业部,为制定有关扶持养猪业的政策和企业发展计划提供了可靠的数据信息依据。
  根据农业部有关司局的组织和安排,2010年中国畜牧业协会将继续负责组织收集全国核心种猪企业和大型一体化生产企业的生产和价格动态信息。通过监测数据的整理分析,一方面可以及时反映我国养猪业核心企业的生产状态,同时也可用于评估全国猪业发展的现状,为政府职能部门进行宏观调控和制定有关扶持政策措施,提供准确的决策依据和可靠的数据支持。另一方面,各有关企业也可从中获得全行业最新、最快和最准确的生产和价格动态变化及发展趋势等相关数据资料。按照农业部要求,协会秘书处决定2010年生猪生产和价格动态监测项目的有关信息和数据,要求按月进行统计报送。具体调查内容和参加全国养猪生产及价格动态监测项目协议书见附件2、3。
  希望各有关会员企业积极支持和配合协会开展此项工作,在提供有关信息和数据的同时,分享全国汇总信息、数据,以及由协会组织专家会商后发布的分析预测结果,为企业和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高质量的信息服务。根据协议协会将对所有上报企业的核心数据和信息予以保密。届时,所有对外公开的数据将是汇总、处理的数据和信息。
  请各有关会员企业接此通知后,认真研究项目要求和落实措施,确定项目负责人和联络人,填表后连同附件2和附件3,于2010年1月15日前传真或电子邮件到猪业分会秘书处,其中附件2请填写2009年末存栏和全年种猪生产数据。
请各有关会员企业于每月8日前,报送上一个月的生猪生产动态检测数据,猪业分会秘书处将在每月15日前向所有报送企业反馈汇总数据。

中国畜牧业协会猪业分会:
  电话:010-58677827    010-58677700转867、869
  传真:010-58677809
  E-mail:pig@caaa.cn
  联系人:芦秀兰  顾立伟

中国畜牧业协会猪业分会
2009年12月21日